02
2005
09

继续一个游戏

最先传给我的是团团吧,本来想再多拖两天的,结果专注也跑来点名了,,看来想躲都不成了。

那就继续游戏吧:

游戏最早是从中国台北的Anais Lee开始的,已流传了一段时间。

●游戏规则●
开始游戏的人出一个题目,在自己的Blog上写下答案,然后把题目丢给另外五个人,在文末附上这五个人的连结,并且到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:‘你被点名了’。
这五个被点的人,在自己的网志注明(并附上连结)是从哪个人那里传来的题目,然后写下答案,再去贴另外五个人。如此继续下去。

■题目:怪癖。
写下五个以上自己的怪癖、奇怪的嗜好、异于常人的习惯。
1.痛恨吃萝卜(不管是白的还是红的)
2.留长发的时候非要盘起来,不然不肯出门。
3.喜欢单眼皮的男生
4.任何时候都可能忘记前一分钟发生的事情
5.经常说自己喜欢做菜,但是已经很久没做过。

我点名的:

http://litter911.52blog.net (黎黎)

http://tian10.52blog.net (田十)

http://www.52blog.net/user1/11733/index.shtml (小蓝)

http://51ysym.512j.com/y/index.php (梦梦)

http://www.tuo-tuo.com/ (青榄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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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列表:

1.snail  2005-9-3 15:55:00 回复该留言
嘿嘿`类似手机的短信传播那种`^ ^ ~
2.zydwan  2005-9-3 19:51:00 回复该留言
好玩啊
3.lanny  2005-9-5 15:04:00 回复该留言
路过,收到
4.ja  2005-9-5 18:10:00 回复该留言
我越来越笨了,不解。
5.belief  2005-9-6 19:31:00 回复该留言
hiahia
大家自曝的都不够刺激呀
6.月凝  2005-9-7 14:14:00 回复该留言
其实也不是很怪的嘛。果然是风行的游戏啊。。
7.匿名  2005-9-9 9:33:00 回复该留言
哇。
七七來看看袮。
最近還好八。
嘴。抱。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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